上海福喜原料門事件依然在持續發酵。
  23日,上海警方對5名涉案人員採取了刑事拘留。
  24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稱消費者可以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而此前,有財經業內人士稱可以罰福喜公司70億。
  昨天上午,記者趕赴上海嘉定區的馬陸鎮,實地探訪這個麻煩纏身的公司。
  而就在此事被曝光之前的7月中旬,正是號稱最嚴格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請審議,其中就強調了大幅提高企業違法成本和政府失職嚴格問責。
  只是不知道福喜事件的處理,最終將會怎樣。
  如臨大敵,記者被八九個保安架出公司
  質疑一:食品安全先進單位的牌子是怎麼來的
  上午11點左右,記者趕到位於上海嘉定區馬陸鎮的上海福喜食品公司。
  在公司外面,記者並沒有看到有當地食藥監局或者公安的執法車輛。
  記者進入公司大門之後,發現裡面很是空曠,也沒幾個人。整個公司顯得很安靜,外面也停了不少車子,似乎已經恢復了正常。
  大門走進去沒幾步,就是福喜公司工作區的門口,這裡安裝了門禁,需要刷卡進入,大門緊閉,也看不到裡面的情況。而就在此時,突然從四面八方冒出八九個保安向記者沖了過來。氣勢洶洶,不由分說把記者架出了公司。而當記者試圖表明採訪意圖時,其中有人說,查都查完了,沒啥好說的。
  附近公司職員告訴記者,出事之後福喜公司調了不少安保的人過來,如臨大敵。
  此前,央視報道稱,就在今年,上海福喜食品公司還獲得了嘉定區的表彰,被評為“嘉定新城(馬陸鎮)食品安全生產先進單位(A級)”。
  而福喜公司做過期肉已經好些年了,這食品安全先進單位的牌子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昨天記者找到當地區政府,有關部門的人員對此諱莫如深。
  而有知情者表示,實際上,食品安全先進單位這樣的牌子有很多種,有行業協會評的也有政府評的,而政府評選一般是採用企業自己申報再加上有關部門篩選。其中最主要的一個評選標準,就是過去幾年有沒有出過大的食品安全問題,而上海福喜在此前沒有出過任何明面上的大問題,所以在當時,把該公司評上去也是符合規定的。
  實際上,福喜廠區數據顯示,截至出事被查的7月20日,已是公司無安全事故第328天。
  有意思的是,現在去嘉定區政府官網查詢的話,上海福喜食品公司已經不在“嘉定新城(馬陸鎮)食品安全生產先進單位(A級)”的表彰文件中了。
  沒出事就是先進,出了事就除名,這處理辦法倒是簡單,但是如何服眾。
  是否監管不力?上海食藥監局:目前沒什麼可說的
  質疑二:大型外資企業為何監管難
  上海福喜被曝光出一系列問題之後,這家公司自然名譽掃地。而福喜集團所有人、主席兼首席執行官謝爾頓拉文的聲明中說,“獲悉發生在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切,我寢食難安。這樣的事情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但是,板子打過福喜之後,我們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為什麼這些年,當地的監管部門硬是沒發現該公司這麼多的違法問題。
  究竟是太難查還是不作為?
  出事後,上海市食藥監局局長閻祖強約談福喜投資方、歐喜投資中國區深加工部總經理楊立群時,一開始就拋出這樣的問題:“執法人員20日晚間過來時,穿著制服,開著執法車,拿著執法證,為什麼保安要阻攔一個多小時?”
  但是我們可以反問食藥監局,為何在這樣的情況下居然會被阻攔一個多小時,讓該公司從容銷毀證據。之前又幹嘛去了?
  當天,記者來到上海食藥監局。該局這幾天因為福喜事件很是忙碌。副局長帶隊四處檢查。據該局宣傳處楊處長表示,最近工作很忙,至於相關的問題已經交由上海市政府統一發佈,目前沒有什麼可說的。對於食藥監局在此事中是否有監管不力之處,楊處長並無答覆。
  那麼,針對類似福喜這樣的外國獨資企業,在我國國內辦廠並流通的食品企業,我們的監管部門到底有何監管手段?
  浙江大學生物系統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教授劉東紅告訴記者,據她所知,實際上,對於外資獨資企業,監管的分類是很複雜的,形成多頭監管的局面。進口商品的歸商檢局,生產企業的技術性事故歸技術監督局,其他的問題一般則由當地的食品安全委員會協調部門處理,其中最主要的是食藥監局。
  而檢查則以常規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為主,而對象則以查產品為主。“問題在於,查終端的產品往往查不出問題。在已加工好的肉類成品中,福喜過期肉添加比例控制在5%,一來是口感上吃不出問題,二來就是應對檢查。這和地溝油一個道理,查是很難查出來的,只有當整個鏈條曝光的時候,才能倒追查出來。簡單來說,就是以查代管。”
  至於很多網友質疑為何食藥監局不像那個記者一樣去暗訪。對此劉東紅表示,食藥監局是個管理機構,並不是偵破機構,所以如果沒有很明確的指向性證據,是無法採用類似手段的。
  劉東紅表示,很多外獨資企業因為各種原因,類似一個獨立王國,要像街邊小店一樣說查就查往往很難。
  要建立覆蓋整個食品生產鏈條的監管體系
  質疑三:重罰福喜真的就有用了嗎
  福喜出事後,很多分析稱是因為目前國內對於食品安全出事的單位處罰力度不夠。有業內人士稱應該罰70億。中消協則稱支持消費者去索賠。
  但是,重罰就能解決食品安全的問題了嗎?
  對此,劉東紅教授表示,罰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你罰再多錢,對老百姓有什麼用,只能促使這些無良企業挖空心思鑽監管漏洞。治本的辦法,還是建立覆蓋整個食品生產鏈條的監管體系。“我們現在對終端產品的監管很嚴,但是對於其他方面,特別是供貨商和生產商之間的流通情況,監管相對不足,這些年出的食品安全問題,很多都在這一環節。同時,各個地區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也很不足,空子很多。”
  此外,還需要去解決類似遇到企業造假賬等問題,監管部門怎麼辦?不是每次都有卧底記者這樣把事情查好,證據拿到,再等你去查的。
  記者手記
  監管問責到底有多難
  每次一齣事,就是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火速出動救火。與其說是痛定思痛,不如說是將功補過。這次上海食藥監局也是連夜出動,副局長帶隊,卻硬是被上海福喜公司三重門給擋了1個多小時,人家該刪的刪,該扔的扔,證據銷毀的也差不多了。
  門都進不去,這監管的能力實在值得商榷。
  監管確實很難,加了過期肉,查不出來;做了兩本賬,也沒發現。那就想辦法啊,難查就不查了嗎,福喜在監管部門的眼皮子底下靠賣過期肉過得有滋有味,還頂著食品安全先進單位的招牌,真是諷刺。
  現在是封存了一大堆,但是老百姓吃下去的呢?
  在現行食品安全法中,對於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的情形,規定可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但是,問題是,並沒有明確哪些行為可被認定為未履行職責。於是就是推來推去,問責也就不了了之。
  在上海福喜事件中,與其去拷問企業的良心,不如去填補我們監管的漏洞。與其去重罰福喜,不如問責監管不力的相關部門。
  本報記者 王曦煜
  (原標題:三問上海福喜原料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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